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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李天一轮奸案的感想
作者:刘振海 律师  时间:2013年07月25日
   等到快要开庭了,李家的律师又向法院提出了受害人涉嫌卖淫勒索的请求,要求法院去核查。其实该律师是在忽悠普通的老百姓而已,凭他们李家地位完全可以让公安之前侦查是否有卖淫存在,到了法院再提嫖娼被勒索,晚了。 其目的很简单不过是为了在舆论方面给李家贴金而已。
    回想其前2任律师自辞可以揣测,虽然前任律师表示有压力不方便说。但是现在压力被现任律师释放出来了,有的律师是什么都敢说,怪不得他的网站被黑。
   从程序上来说,法院不能去侦查案情的,就算有这个线索,法院也不一定要求检察院去补充调查,要知道检察院办错了案是要赔偿的;还有其他4个同案犯可能早已招供了。不可能5个人去嫖一个女人吧,这不是糊弄法官的智商吗。没办法,谁叫李家是名人呢,面子上还是要争一下的。不管几时总有人会被做典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