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在大量的中小型企业,相互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形式简单,便于企业间确认债务。但企业在让债务人出具欠条的时候,由于法制观念薄弱,依旧依靠交易来往双方的信任,导致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出具的欠条形式过于简单。若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当债权人需要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才发现当初债务人书写的欠条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案件的顺利进行留下隐患。笔者依据所代理过的基于欠条为证据的诉讼,总结以下几点:
一、简单陈述债务产生的原因
具体包括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因什么原因产生债权债务。如甲于某年某月某日从乙处购得货物多少,价值几何;确定双方产生了真实的债权债务。
二、记载债权人已经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
欠条产生的基础一般为双务合同,在基于欠条主张债权的时候,要避免债务人以先履行或者同时履行抗辩。若欠条未写明债务人已经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债务人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义务,例如:对方签字的销货清单、发货单等可证明债务人已经收到货物、欠款、服务等证据。
三、确认债务人的真实身份
若债务人为自然人,应要求自然人签署和身份证核对无误的签名并按上指纹,写明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现住址,并保留债务人身份证复印件。避免自然人签署自己的假名、小名,同时也有利于债权人起诉时可以明确被告,便于受诉法院送达文书。
若债务人为法人,除了要求欠条上加盖法人公章之外,还应要求持章人在欠条上持章人位置签字、按指印,具体要求和自然人出具欠条一致,留存持章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避免持章人在欠条上加盖假章,若持章人加盖假章,债权人可以依据欠条,追究持章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四、约定违约责任在欠条中约定违约责任,可给予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紧迫感,避免债务人怠于履行债务。同时在诉讼中,债权人可依据欠条约定的违约责任,获得违约赔偿,极大程度地弥补了自己的损失。约定的违约责任,应该高于法定可主张的违约金,例如我国合同法中买卖合同纠纷主张货款的违约赔偿以及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合同中未约定借款利息也未约定逾期利息的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