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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房屋产权满70年了,房子还是我的吗?
作者:何晓刚 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04日

我国法律规定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连在一起的,“房地一体主义”,房产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土地使用权期限分别为40、50或70年不等,到期之后可以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从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起算。
    【基本案情】 
    小王在2021年3月份东拼西凑攒足了首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过了一年拿到了房产证,小王仔细看了一下房产证,他发现“使用期限”一栏中显示:2020年4月8日起至2090年4月7日止。 
    小王于是担心起来,自己买的房子怎么还有使用期限?如果到期了房子还是不是自己的?还要另外再交钱吗?房子还能住几代人?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基本上沿用了《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如何处理的规定,对住宅建设用地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所以土地上的房子自然也属于业主的,至于到期之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何缴纳,是否能减免暂时没有明确,不过预测应该不会太高,因为很多老百姓买一套房子就花了很多积蓄,如果要交很高的土地出让金会增加老百姓的经济压力。 
    不管是《物权法》还是《民法典》,对续期收费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否缴费以及费用标准由后续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规定。 
    目前,因绝大多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故法院面临的相关法律争议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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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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