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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办案心得
作者:王国庆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28日

昨天早上在龙华法院参加一个审前调解,由法官主持,由于我方是原告所以自己也应法官的要求早早就到了(原本法官只通知当事人到场,未通知代理人,因为当事人讲从电话通知中感觉法官有些倾向对方,于是自己决定一起参加)。等见到法官其人,其既不表明身份也不做任何释明,相反大多是质疑的口气,甚至还对自己说出你作为律师还如何如何之类的话,也就是这句话直接把自己惹火,于是自己指出其在程序上有哪些错误、如何不尊重我的当事人以及律师,另外又将案件事实向其做了客观描述,最终使其无言以对。等到被告来时,法官让双方说出各自的底线,甚至让我方在不利条件中进行二选一,由于我方坚决不同意,并果断终止调解,就这样和解谈判告终。 原本以为和解不成就如法官所言直接下开庭传票,不想戏剧性的一幕在一个多小时后出现,在自己离开法院一个多小时后当事人来电话说法官又给其打电话,说对方同意和解付款,让去法院签和解协议,于是自己在电话中告知注意事项并告知如何给对方施加心理压力~而结果就是调解顺利进行,自己在中午起草撤销财产保全申请,当事人收到款项后将撤销申请提交到法院。就这样一起几十万的纠纷从法院立案到财产保全、到和解、撤诉前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5.22日立案),这其中既有当事人的信任与配合也有法院的高效率等因素,如果换作某M法院恐怕连保全都未做完也未可知。 其实,律师收案与医生接诊一样,只是很少有病人问医生:“医生,我这个病能不能治好,有多大的可能?”而律师往往面对当事人的:“王律师,我这个案子能不能把钱要回来?有多大概率?嫌疑人会判几年?能不能取保出来?”自己以前也曾说过法律与医学一样都具有各种不确定性,所谓“不确定性的科学和可能的艺术”,如果当事人不能告诉律师全部案情甚至因不信任或其他因素隐瞒亦或故意误导律师,那又会有怎样的不确定性呢?况且,很多时候都是随着案件进展而出现各种或好或坏不确定的因素需要临时应对,就像本案接案之初也曾预判了几种可能,但结局还是多少有些意外。 当然不管怎样,律师与当事人之间两点很重要:一要相互信任,尤其是当事人需要在选好律师后信任律师,否则正如扁鹊的“信巫不信医者不治”一样,一旦当事人不信任律师则很难配合律师,自然案件结果也很难乐观。二就是靠谱很重要,无论律师还是当事人皆然,这一点就不再赘述,毕竟无论什么行业、什么人、什么身份靠谱都真的很重要~ 2020.6.16于秀英法院 6.28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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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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