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型律师,法学硕士。执业于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企业法律顾问会员。
王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从1996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热衷于疑难案件的研究工作。参加工作后又脱产三年攻读海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在读研期间,师从于著名法学家童光政教授(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原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并参与王崇敏教授(海南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关于《我国农村宅基地现状调查》课题的调查工作。王律师对民商法学理论有很深的研究,在全国性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其在《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发表的《对我国商业本票制度的法学探析》一文被百度文库、维普资讯网及中国知网等知名期刊收录。在该论文中,他是从比较法学角度上对商业本票分析的最早研究者之一,这对我国本票制度的创新及与国际接轨打下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王律师还热衷于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他时常到包括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大中型企业免费做法律讲座,还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等公司的理赔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在法律服务专业化的今天,王律师对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及侵权合同纠纷有很深的造诣。多年来,王律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事原则。在十九年的法律服务中,王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始终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放在第一位,对工作认真负责,对业务精益求精,力求经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达到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律师还热衷于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他时常到包括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大中型企业做法律讲座,还多次培训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理赔人员。在法律服务专业化的今天,王律师对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及侵权合同纠纷有很深的造诣。多年来,王律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