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帮忙朋友搞装修,不小心把腿摔断了,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朋友支付医药费吗?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由此可见,网友问答的情形属于该规定中第一条之规定。即帮工人因帮工受到人身损害的,原则上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唯有一种情形,被帮工人可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即被帮工人有证据证明已经明确拒绝帮工的。
【律师支招】
帮工纠纷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频发。如果,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未受到损害,没有任何纠纷。但是,如果,因帮工行为受到损害的,被帮工人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明确拒绝过,无论被帮工人是过失、重大过失、亦或是故意,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被帮工人在帮工发生时,如果明确拒绝帮工人的,应当通过录音、书面材料等证据证明,在纠纷发生时,才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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