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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跑腿代买毒品构成犯罪吗
作者:杨谦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社会生活中,经常有三三两两的吸毒者在一起吸毒毒品的情形,也经常会出现“跑腿”代买毒品然后回来一起吸食,当然也不是吸毒者存在就是出于好意帮助跑了一趟腿代取了毒品的情形。那么这些“跑腿”的人构成犯罪吗?构成什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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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简称“武汉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为吸毒者代购毒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是为了实施贩卖毒品等犯罪,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冰毒、海洛因10克以上),定运输毒品罪。行为 I 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属于从中牟利,定贩卖毒品罪。
        对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解读。一方面是代购数量较大,超过一般的吸食量的,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被查获,不再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罪,而是直接认定为运输毒品罪,10克以上,量刑会在7-15年;50克以上,15年、无期、死刑。另一方面,就是比较常见的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量比较小,也达不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定罪标准(10克以上),按照规定来讲,没有牟利一般不构成犯罪,如果加价牟利了,就会被界定为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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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还要重点说明解读的是,“跑腿”买回来毒品然后大家一起吸食也就是“蹭吸”了一部分毒品,是否构成犯罪?要分析该情形是否构成犯罪,就要解释“蹭吸”是否属于牟利?也就是“跑腿”的人没有出钱,然后蹭了一部分毒品吸食,蹭的毒品属不属于牟利?这个在司法实践中中争议是比较大。我们现在可以告诉大家的是,最高人民法元关于该情形,倾向性的意见是认为不属于牟利,不构成犯罪,但是没有形成定论,要求各级法院在处理时慎重把握。但是各级法院在执行中并不统一,更多的还是会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尤其是多次“代购蹭吸”、“代购蹭吸”为主要吸毒手段或者买主没有渠道,“代购者”提供渠道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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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吸毒的危害后果想必大家都知道,对自身身体会造成严重危害,因吸毒产生的次生犯罪对社会治安危害也很大。毒品犯罪一直以来都是打击的重点犯罪,对吸毒者也是轻者拘留,重者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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