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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讲“试用期”
作者:杨谦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律师说:试用期就是指劳动者还没有正式成为单位员工但是已经开始从事工作的试用阶段。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劳动者应当
1.要在法定解约时间内即只能适用于试用期限之内,试用期满或者试用期之外不能适用该项解除条件。
2.一定要有充分的解约理由。录用条件实际情况会与现实中的录用情况存在很大差异,但无论何种录用条件,都必须明确具体的陈列,让劳动者能够知道具体的条件内容。招聘广告、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专门约定中一般都可以确定录用条件,但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确定录用条件,并告知劳动者,以防发生劳动争议时口说无凭。
3.解约程序要合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且以书面形式为宜,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要通知工会。
律师提醒您:劳动者一定要会在试用期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