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支付经济补偿是常态!
分手(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单位需要给钱(支付经济补偿)吗?
1、单位有过错员工被迫单方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
3、员工医疗期满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
4、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履行不能或劳动合同履行会造成与原本约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产生的效果不一样的,要支付经济补偿;
5、经济性裁员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
7、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
应该说,当下员工与单位分手,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要支付经济补偿,仅有几种情形,如员工有过错被合法解除、员工自己个人原因申请解除、员工到期不愿意续签等,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若是干活不行,单位以不胜任工作单方解除,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员工离职支付经济补偿是常态,不支付经济是例外,鉴于此,单位应该将经济补偿纳入正常的成本预算中,单位也应知晓,每年的公司利润中,还有员工1个月的工资,当年没有支付,啥时支付,离职时支付。
结果现实情况恰恰相反,很多单位,不愿支付经济补偿是常态,能支付经济补偿是例外,希望员工主动提出分手,经济补偿一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