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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情侣纠纷过失杀人案例分析
作者:杨谦 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王某与刘某原为男女朋友关系,同居约三年。2019年5月两人因感情纠葛产生矛盾,王某搬离同居住所。同年6月8日凌晨2时许,王某酒后返回住处时,途经刘某住所发现房屋灯亮着,因担心刘某,遂搭木板翻窗进入刘某住处。进屋后王某发现被害人贺某躺在床上。王某和贺某因争夺刘某发生争执。王某听闻两人正在筹备婚礼的事实后产生杀死贺某的念头。

当日凌晨6时许,王某从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装在上衣口袋、又将一把单刃水果刀装在右侧裤袋内,来到客厅后掏出水果刀,趁该男子不备,左手抱其头部、右手持刀用力在其颈部划了一刀,贺某起身抢刀,王某又持刀朝其身上乱刺了几刀。贺某慌忙跑出室外,刘某见状抱住王某的腿欲阻止其继续追。王某挣脱前女友阻拦追上贺某,又往其胸部、腹部等处刺了几刀,至贺某倒地。随后,邻居任某等人闻讯后报警,警察赶到后在现场将王某抓获,经医护人员检查发现贺某已经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贺某系右颈外动脉、主动脉弓断裂,大量失血死亡.

关于本案,被告人在和受害人的情感纠纷中不能正确处理问题酿成悲剧,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犯罪的手段残忍,要严重处罚,但因为其自首行为,会酌情从轻处理。关于被告称情绪失控实施杀人行为,本案确实是偶发性行为,但是被告人不顾他人阻拦,在受害人没有反抗能力以后,仍然攻击其要害部位,所以‘没有杀人故意’并不属实。此案告诉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