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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公司什么情况要给经济补偿金
作者:杨谦 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20日
在劳动争议中,很容易产生一些操作细节上的认知误区,比如明明有些情况公司是要给经济补偿金,但因为员工操作细节不正确,或者被公司套路,导致最后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下这几点,我们必须要重点注意。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提出的,则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在相关的协议上,千万不能有“经员工提出,并经协商一致”,要么就是“经公司提出”,要么就不写。
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也没有提出终止,员工仍然要继续上班,不能以此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来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直接不去上班,还容易被认定为连续旷工。因为公司不续签也没有提出终止,只是这期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不代表劳动关系终止。
三、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公司提出原条件续签,但员工不同意,那么也是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除非能够证明公司续签条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
四、病假期间、工伤停工留薪期、产假期间,公司不能随意辞退,不是不能辞退,如果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一样可以辞退,千万别以为此时只要公司辞退就是违法的。
五、员工到了退休年龄,或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在提出终止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除非完全因公司的原因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总而言之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我们平时要多多了解,一定要应对得恰当,避免自己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