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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继承开始后,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如何确定?
作者:赵磊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21日

法律知识要点: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但是很多人对于继承人的顺序并不清楚,下面笔者来说说关于继承的顺序问题。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法律条款的内容分析,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父母、子女是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人,是最亲近的人,配偶是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姻亲,当然也是最亲近的人,如果共同育有子女的就更亲了。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继承人是与被继承人的父母有血缘关系的,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就是与被继承人最亲近的人了。 同时,《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女婿本身没有赡养义务,但是履行了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因此,法律也直接规定,这两种特定的主体,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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