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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撤销三年不使用待审中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7日
“撤销三年不使用待审中”是指对于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进行撤销,以免占用资源。如果别人想注册那个商标,可能会向商标局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的请求。撤销是否被批准,要视情况而定。 但结果不是绝对的,若想不被撤销,就要在连续的三年内出现使用的证明材料,如签定的合同,名片等等,商标局会视情况进行审查,只要证据充足,不一定会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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