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什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0日
书面合同形式主要是区别于口头合同而言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签订合同的形式也做了规定,要求承包方与发包方就土地承包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对于法律、法规规定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而不采取书面形式的,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合同不成立,合同不成立,当然也就不存在是否生效的问题。但是,如果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已经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当然,如果合同成立了,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成立的合同在成立时便生效了。因此,如果承包方和发包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予以接受,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