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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人身损害赔偿(一)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婚宴菜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提出十倍索赔是否应予支持——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十倍价款的赔偿金,但前提是要认定涉案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可以从文义解释、当然解释以及食品安全标准所涉及的范围和种类等角度界定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和《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各有不同的构成要件,针对同一消费事实,若提出不同的诉讼主张和法律依据,包括选择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有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做好充分的释明工作。
案例:邱某某与上海S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号:(2015)沪一中(民)终字第2066号
2、AA制项下利用网络平台发起的自助游中各参与人的责任与义务之认定   ——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约开展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参与人之间相互平等,不具有管理或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自助、自我管理的关系,形成一个临时性、松散性的团队,各行为人之间具有相互照顾和注意义务,但此种义务是有限的,各参与者均应对自身的安全承担最高注意义务。
案例:丁某甲、钟某与吴某等十三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案号(2014)都江民初字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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