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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断欲拒诱守初心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据《东周列国志》记载,周王子颓喜欢牛,亲自喂养数百头,还披以文绣,谓之“文兽”。郑国伐周城时,子颓竟与牛一同缓行,最终被郑国人擒获斩首。同样,卫懿公喜欢鹤,所养之鹤皆有品级俸禄,他玩物丧志,全然不体恤民情,最终被狄人砍为肉泥。晋平公虽知听《清角》之曲会招来亡身之祸,然而不听师旷之劝,抱着“诚一听《清角》,虽死不恨”的浓厚兴趣,强迫师旷演奏。曲终遂得心悸之病,不久身亡。从古至今,因贪图享乐而甘冒生命危险的又何其多也,让人感慨不已。嗜赌者、好色者、盗窃者、贪墨者……皆因欲望之兴,不加节制和管控,最终祸及自身,有的家破人亡,有的死于非命,更有的乱政败国。   心随欲而多惑,随利而多乱,随性而多动。一个人抑制不住内心的躁动,终究会在诱惑面前低头折腰、放弃原则、丧失气节,从而背离初心。许多时候,贪腐者并非不知晓纵欲枉法的危害,也很难说他们一开始就不辨黑白地放纵自己的贪欲邪念。只是,随着自己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变大,慢慢放松了对诱惑的警惕、对欲望的约束,继而使贪欲蒙蔽了理智,让权势冲昏了头脑。不把政治纪律放在眼里,甚至拿党纪国法当儿戏,那些任由私欲泛滥的贪腐分子,往往都是等到出事了才幡然醒悟,为放纵自我、咎由自取而悔恨不已。
  欲望是人的本能,节制欲望却非人人所能。做欲望的主人而不是奴隶,才是人之理性所在。节制欲望,以致让欲望升华为高远的志向,可能成为通达梦想的桥梁;屈从欲望、放纵欲望,欲望就成了烧身的柴火。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许多革命先辈拒绝名利诱惑,是坚守原则的楷模。周恩来的侄女周秉德作为副司级干部,不为“大房子”而动心,直至退休仍蜗居在20世纪70年代建造的小屋内。老英雄张富清战功显赫,但深藏功名,一生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然而也有一些革命意志薄弱者,因美色、金钱、物质享乐而背离初心信仰,成为出卖灵魂的叛徒。从周永康、薄熙来到徐才厚、令计划,无数案例警示我们,一个人倘若掉进“欲望的洞窟”,私欲缠身、自我膨胀、利令智昏,必然进退失据、行为失范、胆大妄为,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无私,百智之宗”。生活情趣虽是愉悦身心的良药,然过犹不及。工作生活中,欲望无时不有,诱惑无处不在,唯有坚定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让廉洁自律成为一种觉悟,让慎独慎微成为一种习惯,让淡泊名利成为一种品质,才能做到门如市、心如水,身外物、不奢求,由内而外构筑起抵御诱惑的坚强防线。《史记·循吏列传》中有则“公仪休嗜鱼”的故事。鲁国宰相公仪休特别喜好吃鱼,然而有客人给他送鱼,他却拒不接受。客人问其原因,公仪休回答:“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大意就是“今天为宰相,吃鱼能自给;收了你的鱼而被免职,以后谁还能给我鱼”。公仪休是知道最基本的得失利害的。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最基本的是明得失、知荣辱;最核心的是铸信念、立操守。如此,方可提高定力,守住内心的清明。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 断欲拒诱守初心,要靠勤学养心励志,培育健康的生活情趣,丰富精神世界,磨砺超凡定力,时刻把欲望关进理性的笼子里,防止因沾上不良之“趣”而迷失自我,防止因欲望的冲动而违法乱纪。贪廉一念间,荣耻两世界,学会斩断欲望、拒绝诱惑,不仅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个人品质,更是一个人为官从政必须涵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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