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明对方家暴的证据有哪些? |
离婚诉讼中,想要证明对方家庭暴力的话,充足的证据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生活中,很多人在遭到家暴之后,不注意证据的收集,使自己在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动。![]() 离婚诉讼中可以证明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证人证言。包括父母、朋友、保姆、邻居、小区保安等能够证明自己遭受家庭暴力的证人证言。 2、出警记录。在自己遭到家庭暴力之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 3、就诊记录。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可以作为证据。 4、司法鉴定。如受伤严重,另外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法医鉴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5、相关部门证明。有关单位调解,如村(居)委会、妇联组织等,调解部门出具的证明,也可以作为家暴证据进行证明。 6、保证书、忏悔书等。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7、视频录像资料。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 律师建议:诉讼离婚最好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收集足够多的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在诉讼中可以多要补偿,将自己的权益最大化。 文章搬运自网络 若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