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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假结婚为孩上名校,拒迁违约能索赔吗?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杜女士房子对应知名重点小学的入学资格,而苑先生家却住的是一个普通小区,按政策其儿子无法就读该小学。为让儿子上这所学校,苑先生便找到杜女士,商量通过假结婚方式将儿子户籍迁到杜女士户籍上,并答应给予10万元作为补偿。杜女士答应,并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10万元支付方式、孩子入学后办理离婚事宜及户口迁出的具体时间,违者则需赔偿对方30万元。入学后,苑先生却迟迟不将孩子的户口迁出。无奈之下,杜女士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苑先生支付违约金30万元。诉讼中,苑先生提出了反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判令杜女士返还10万元及利息损失。
        为儿子上好学校,竟与他人假结婚。目的达到后又快速离婚,但办理离婚手续后却不将孩子户口从中迁出。原约定的协议是否有效,所约定的违约金能又否获得法律支持?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双方协议违反了公序良俗,属于合同无效情形。法院认为,苑先生为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与杜女士订立协议,约定二人通过结婚方式将苑先生之子的户籍迁入杜女士户籍地。该协议虽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但该协议所达成的效果,势必会影响该社区其他居民子女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另外,双方结婚并不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是为达到被告父子二人户口迁移之目的。这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故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因二人对于协议无效均有过错,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七条关于合同无效之规定,遂判决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驳回本诉中杜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在反诉中判决杜女士返还苑先生10万元,驳回苑先生其他反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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