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法学院毕业后即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保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尤以撰写各类非诉讼法律文书见长.曾参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提供资产类法律服务,同时兼理各类民商事诉讼业务.并以民商类法律事务为主导方向.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