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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公司欠钱并私下注销,债权人如何追要欠款?
作者:张茂金 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公司欠钱并私下注销,债权人如何追要欠款?

  有一些公司为了逃避债务,欠钱不还。对债权人的要求对账还款置之不理,然后偷偷地将公司给注销了债权人的钱未能收回,这种情况如何保护权利进行诉讼呢?
一、收据、准备齐全欠款的证据 
  供货单、收货单、发票签收单、谈话或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载、 
  往来信函及欠款单据、等均是有力的诉讼证据。
二、对涉及的债务公司进行工商注册查询 
  债权人可以委托律师对债务公司进行工商注册查询,既可以到债务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也可以网上查询,目的是弄清债务公司的股东组成及变化等事实,进一步确定债务公司是否真实注销。
三、诉讼策略 
  工商查询债务公司已经注销的情况下,其已经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但其股东和清算负责人在未清偿欠款的前提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是一种虚假的行为;未履行其公司决议解算后的清算责任,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法定义务。债务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已经不存在,这时就要对相关的股东进行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及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因决议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有限公司的股东组成清算组履行对债务公司的清算义务和通知债权人的义务,如果清算组没有履行法定的清算、通知义务,那么就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认定股东具有重大过错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对股东进行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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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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