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
2020.03.13,雅本化学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0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08.05,雅本化学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70号)。
2020.09.09,雅本化学收到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9号)。
三、处罚原因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处罚文件,雅本化学(300261)主要违法行为有:(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不合法合规;(二)雅本化学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
四、处罚结果
基于以上违规情形,证监会已作出如下处罚:一、对雅本化学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二、对蔡彤予以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三、对王卓颖、王博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五、证券律师分析
正在推进雅本化学股票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目前距离证监会下达正式处罚文件已经过去了5个月,投资者陆续已经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索赔。证监会的罚单说明,雅本化学已经严重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63条,构成了2005 年修订的《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述的严重情形。
但证监会的一纸行政罚单,只是引起投资者触发民事索赔诉讼的依据和前奏,接下来,雅本化学如何面对众多投资者的诉讼,才是重头戏。律师认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已经极大概率具有索赔权。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和公众公司而言,雅本化学(300261)的信息披露理应严谨、慎重,但在2020年初的疫情面前,却因为试图赶形势“蹭热点”,而盲目夸大了公司相关的产品和业绩数据,造成投资者“信息不对称”,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收到证监会的罚单也是罚当其过。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
广大投资者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准备起诉,雅本化学(300261)后期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目前律师机构已经向管辖法院递交多批索赔案件,后续的索赔征集仍在进行中。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利息 与预缴的 诉讼费 等,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应当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雅本化学系列案的法定管辖地是南京中院,也是我们律师机构所在地。该院办理债权索赔类案件的审理效率挺高,曾经成功审理过类似证券维权案件多起,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宝利国际(判赔率为接近100%,调解率为85%至90%)。投资者如果起诉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投资者可以先加律师微信,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六、业绩预盈
目前正式各家上市公司的业绩预报(快报)季。雅本化学2020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20.95亿元,同比增长25.89%;实现营业利润约2.20亿元,同比增长 28.45%;实现利润总额 2.01亿元,同比增长77.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亿元,同比增长102.27%。公司盈利的增长,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盈利增加所致。
雅本化学是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是国内医药农药中间体行业中的高端产品定制商,主要从事农药中间体、特种化学品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上海张江、朴颐化学、湖州颐辉为核心的三大研发中心。2020年度业绩预盈,不影响投资者起诉索赔,并且会加大后期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概率。
七、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佛山照明案、海润光伏案、振兴生化案、华锐风电、京天利、大智慧、上海顺灏、安硕信息、三房巷、宝利国际、大连控股、亿晶光电、嘉寓股份、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八、维权成本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九、后期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雅本化学(300261)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资料:方便到或在 南京 的投资者,后期请准备身份证原件到 南京中院 现场核对;外地投资者需到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150元,半小时),供法院立案时核对身份信息。
十、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在2020.2.3至2020.3.15期间买入该股票,且在2020.3.16(含当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