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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永安林业(000663)投资者现在可以起诉索赔了吗?
作者:宋联民 律师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2021年2月22日晚间,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林业、*ST永林证券代码:000663)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闽证调查字2021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正在跟进这支股票的证券索赔、 律师提示,永安林业之前因未披露担保事项以及计提事项,被交易所问询和证监局出示警示函等。目前,*ST永林的信息披露违规是涉嫌状态。监管机关刚刚对*ST永林进行立案调查,待立案调查程序结束后,由监管机关出具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索赔诉讼即可启动。因此,现在*ST永林投资者索赔暂不能启动。现阶段,投资者能做的,一是积极准备起诉资料;二是等罚单。

案件详情
永安林业的《立案调查公告》只说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并未指明涉嫌违规的具体事项。
而在这之前,*ST永林已经有信息披露违规具体事项的记录了。
2020年5月8日,*ST永林公告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对公司董事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披露了永安林业的信息披露违规具体事项。
(一)永安林业存在未按规定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永安林业未披露相关对外担保信息,导致2015年9月10日发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各年相关年度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永安林业虚增2016、2017年利润。
福建证监局查明,*ST永林通过虚增收入、提前确认收入和延迟结转成本的手段,导致公司在2016年虚增净利润约788万元,占公司2016年净利润的6.41%;2017年虚增净利润2743.67万元,占公司2017年净利润的39.91%。
证券索赔、 律师分析认为,由于监管机关对*ST永林调查的结论尚未出具,此次被立案调查究竟涉及何种事项还不得而知。但是*ST永林上述已公告的虚增利润、隐瞒担保等违法事项后续可能也会被监管机关予以处罚。

哪些股民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投资者可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提起索赔。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证券索赔 律师提示,初步确定的条件为:
1.在2020年5月7日及之前买入永安林业000663股票,且到2020年5月7日晚间收盘时还持有该股票。
或者2.在2021年2月22日及之前买入永安林业000663股票,且到2021年2月22日晚间收盘时还持有该股票。
(后续,律师可能会根据行政处罚文书对可索赔范围作相应调整。)
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股民在获赔前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可完全放心。

 

律师资料

宋联民律师
电话:139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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