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罗平锌电 (002114)索赔进展,二审七折胜诉获赔,诉讼时效仅剩下90余天!
作者:宋联民 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一、索赔条件
在2016.8.31至2018.6.21买入罗平锌电 (002114)股票,并在2018.6.22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罗平锌电 (002114)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二、处罚情况
2018年6月22日,罗平锌电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9月8日,罗平锌电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8年9月15日,罗平锌电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违规内幕
证监会处罚文件查明,罗平锌电因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中披露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以及未及时披露多项行政处罚情况,证监会决定对罗平锌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杨建兴、李尤立、喻永贤3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另外17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处5万元、3万元罚款。全案罚款总计155万元。
四、索赔进展
2018年9月15日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律师已开始代理诉讼向罗平锌电索赔,但索赔案件历时近两年,昆明中院才下达投资者胜诉的一审判决。目前,一审已判决罗平锌电及其他涉案人向投资者共同赔付约70%的损失,该案诉讼前景对受损投资者有利。
2020年9月9日,公司相关公告显示,昆明中院已受理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76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2139.9万元。在上述176起案件中,76起已陆续开庭审理,6起已取得一审判决书,法院还判令公司原董事长杨建兴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
2020年12月31日,罗平锌电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云南高院出具的关于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投资者撤回起诉,罗平锌电撤回上诉,罗平锌电支付和解款项共计1,139,876元(含诉讼费)。
2021年2月27日,罗平锌电(002114)发布公告称新增两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公司被判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公司表示已经上诉。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在之前6起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也曾提起上诉,但在上诉后又最终以和解结案。
专业代理罗平锌电索赔的本律所主任认为,在已有一审胜诉及和解结案的前提下,投资者成功维权几率非常大。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罗平锌电的诉讼时效截止2021年9月14日,再减去索赔所必需的准备时间,时效可谓紧张。
因此,股民针对罗平锌电(002114)的证券民事索赔,将在3个月后迎来诉讼时效的结束。律师提醒投资者积极参与索赔登记报名争取获赔,不要错过最后索赔机会。
五、最新财务报告
2021年3月27日,罗平锌电发布2020年业绩报告。报告显示:1、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7亿元;同比下降598.0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1.176亿;同比下降1279.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4亿元。
2021年4月29日,罗平锌电披露2021年一季度业绩报告。报告显示:1、2021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19万元;同比增长110.8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0.53万元;同比增长11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51亿元。由此看来,罗平锌电的业绩在转好。对于所有投资者来说是好消息,而且会加大受损投资者后期索赔胜诉后的实际获赔概率。
六、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罗平锌电 (002114)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资料:方便到或在昆明的投资者,后期请准备身份证原件到昆明中院现场核对;外地投资者需到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150元),供法院立案时核对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