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山东墨龙(002490)再因涉嫌信披违规被查,受损股民要注意什么?
作者:宋联民 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19日
山东墨龙(002490)再因涉嫌信披违规被查,受损股民要注意什么?
6月2日晚,山东墨龙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山东墨龙公司、原董事长刘云龙及原董事会秘书刘民,于2021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21】66号、鲁证调查字【2021】69号、鲁证调查字【2021】7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查。
2018年9月,山东曾因信披违规受到行政处罚,之后便引发广大投资者索赔。曾因虚假陈述被罚且遭到投资者索赔并被判赔偿的山东墨龙,如今再因涉嫌信披违规被查。
上述公告还披露了,本次调查事项系针对公司前期未及时披露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在调查期间,公司及上述人员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历史回顾
正在跟进这支股票的证券索赔、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实际上,在2020年12月7日晚,山东墨龙曾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暨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2020年1月1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恩荣与某自然人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张恩荣拟将其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转让予该自然人(或其指定的收购主体),具体转让股份数量为198,617,000股,占总股本的24.89%,双方约定了拟转让的股票每股价格。对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
2020年3月24日、4月24日、4月30日,山东墨龙共发布了3次股票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未披的重大事项。山东墨龙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山东墨龙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证券索赔、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表示,如山东墨龙最终因未及时披露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而被行政处罚,投资者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向山东墨龙起诉索赔。目前来说,符合预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先联系其团队进行预索赔登记。
股民索赔需要准备什么?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证据材料给律所主任宋联民律师团队,异地投资者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025-86802250)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投资者起诉索赔应提供如下资料:
1、山东墨龙(002490)股票对账单(需显示成交时间、成交价格、成交股数、对账区间)
2、股东账户信息确认单(盖券商业务章)
3、身份证复印件(可注明“仅供诉讼索赔使用”)
律师代理索赔流程:
查询适格索赔条件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收集证据邮寄材料 →签约索赔委托文件→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投资者不依法起诉,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所以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及时与专业律师团队团队联系参与索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挽回损失,勿失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