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ST永林(000663)索赔正式启动,投资者加快索赔登记(附索赔条件)
作者:宋联民 律师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案情背景
2021年2月19日,*ST永林 (000663)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闽证调查字 2021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1年8月9日,*ST永林 (000663)收到证监会福州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14 号)。
2021年8月21日,*ST永林 (000663)收到证监会福州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 号)。

处罚原因
(一)2016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度,福州永安市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森源,系福州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林业全资孙公司)通过对某些项目采取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等方式,提前确认营业收入27783954元,提前确认营业成本20976048.96元,导致永安林业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27783954 元 , 虚增营业成本15842388.69元,虚增净利润7880072.7元,占当年净利润129117934.69元的比例达6.10%。同时导致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减营业收入27783954元,虚减营业成本20084396.10元,虚减2017年净利润4864899.61元,占当年净利润71280009.64元的比例达6.83%。
(二)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17年度,福州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森源,系永安林业全资子公司)及永安森源对通过某些项目采取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等方式,提前确认营业收入77595800.84元,虚增营业收入7005392.40元,提前确认营业成本36962416.25元,导致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84601193.24元,虚增营业成本36962416.25元,虚增利润43068852.95元。
结合上述 2016 年度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延迟结转营业成本等相关事项对 2017 年度的影响,福州森源与永安森源上述事项导致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56817239.24元,虚增营业成本16878020.15元,虚增净利润27436740.1元, 占当期披露净利润71280009.64元的比例达38.49%。

律师看法
正在推进*ST永林(000663)这只股票索赔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主任指出,虽然2021年2月证监会才对永安林业立案调查,但实际上早在2020年5月7日福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州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文件中,就已经对永安林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揭示,其文件中指出永安林业存在以下问题:(1)虚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及延迟结转成本。(2)重大资产重组中披露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证监会的罚单说明,*ST永林(000663)2016、2017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但证监会的一纸行政罚单,只是引起投资者触发民事索赔诉讼的依据和前奏,接下来,*ST永林如何面对众多投资者的诉讼,才是重头戏。律师认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已经极大概率具有索赔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ST永林和相关责任人员索赔。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股人数1.357万户。这意味着众多投资者或具有索赔资格。

索赔条件
在2017.4.28至2019.4.29期间(含当日)买入*ST 永林 (000663)股票,并在2019.4.30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得索赔。

律师资料

宋联民律师
电话:13913007…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