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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深大通(000038)处罚未下达,曾因暴力抗法被处罚
作者:宋联民 律师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案情背景
2021年9月6日晚,深大通(000038)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9 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1 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律师看法
正在推进深大通索赔工作的律师指出,这不是深大通第一次被立案调查。早在2019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在向深大通送达立案调查文件时,发生暴力抗法事件,舆论哗然,这种行为也实数罕见。事发后,深交所当夜发文谴责深大通及相关人员,深圳监管局决定对深大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提出监管要求。5月25日,深大通通过官方微信致歉,并于5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针对公司相关人员拒绝、阻碍证监会稽查总队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行为做出深刻反思与检讨,并立即辞退相关三名涉事人员,公司董事长袁娜女士(未持有深大通股份)也引咎辞职。
2020年6月9日,深大通再次收到深圳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显示经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发现其中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2017 年,公司在出让股权并购基金杭州通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劣后级份额过程中,仅披露首次出让部分份额的情形,未披露出让完成后仍需对优先级合伙人在投资期间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额负差额补足的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2021年5月31日,深大通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问询函内容显示:针对“公司年报及以往公告显示,2017年7月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大通智远投资有限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大通箐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通过该合伙企业投资南京大通企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对优先级合伙人山东资管的投资本金及预期收益合计约3.77亿元负有差额补足义务,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对该差额补足义务提供保证责任。2019年7月山东资管因与其他合伙人就退伙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3月1日你公司收到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你公司支付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差额补足款项约3.28亿元及案件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你公司经咨询法学专家对案件情况和一审判决的分析意见以及对大通菁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评估,认为差额补足义务不会触发。你公司已于2021年3月15日提起上诉,相关差额补足义务未来是否承担存在不确定性。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0年年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并将前述诉讼事项作为强调事项”等情况,深交所提出包括“进一步说明《差额补足协议》的具体条款以及触发你公司差额补足义务的条件,你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如适用)”等要求。请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深大通一再延期,直至2021年7月7日才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问题进行回复。
2021年9月6日晚,深大通表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律师表示,深大通因涉嫌信披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说明证监会已有初步证据锁定该企业存在证券虚假陈述的行为,下达正式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是极大概率的事件,受损投资者可以做好索赔准备。在2021.9.6及之前买入深大通(000038)股票,且在2021.9.7(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联系律师参与索赔预登记。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月31日,深大通股东人数约为2.1万户,这意味着众多投资者或具有索赔资格。

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深大通因信披违规而遭到证监会调查,目前虽然在等待正式处罚下达,但投资者应当做好准备。由于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
一旦正式处罚下达,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深大通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弥补损失。
索赔条件
在2021.9.6及之前买入深大通(000038)股票,且在2021.9.7(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预登记。

律师资料

宋联民律师
电话:139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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