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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新纶科技(002341)改名“新纶新材”,9月最新开庭情况
作者:宋联民 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一、新纶科技改名“新纶新材”影响
2021年9月14日晚,新纶科技公告,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为“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21年9月15日起由“新纶科技”变为“新纶新材”。
 律师 表示,新纶科技公司名称以及证券简称的变更,对于投资者诉讼索赔没有实质影响。后续参与诉讼索赔的投资者在起诉时需提交相应变更材料作为辅助证据,而前期已经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不需要做任何处理。


二、最新诉讼进展情况
据 律师 介绍,投资者诉新纶科技虚假陈述索赔案早在2021年3月26日已经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目前是不同批次的案件陆续开庭审理。前期已有投资者选择调解结案,部分投资者已经收到赔偿款。而不同意诉前调解方案的投资者,继续通过诉讼维权,诉讼仍在进行中。
2021年9月28日,宋联民主任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新纶科技虚假陈述索赔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庭审前,深圳中院已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相关查明事实的通知书》,深圳中院在示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已经初步认定新纶科技(现新纶新材)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三日一价”,即实施日为2017年4月25日,更正日为2019年6月26日,基准日为2019年7月29日,基准价为5.39元/股。


三、新纶科技赔付意愿
2021年7月9日,新纶科技在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中称,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索赔诉讼,公司对该类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15亿元,其中已知索赔金额8036.80万元,涉及案件323宗、投资者351位。剩余3479.05万元为预计索赔金额。截至2021年6月25日,上述索赔案件已调解117宗,涉及投资者145位,调解款共计1780.30万元,已支付175.66万元,剩余款项将根据签署的调解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安排支付。由此可见,新纶科技敢作敢当,积极为曾经犯下的错误“买单”,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该及时加入索赔。
主任提醒:自2017.4.25至2019.6.25(含当日)买入新纶科技(002341),且在2019.6.26(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已确定可以通过诉讼获赔。目前已有投资者通过调解获得赔偿款。


四、上干货——诉讼资料准备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新纶科技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五、温馨提醒
对于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凡是法院判决审理的,后期股民陆陆续续会拿到赔偿款,索赔是股民的权利,与股价没有关系(哪怕您目前账户已无亏损,专业证券维权律师帮助您挽回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期间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会影响您现在的正常交易。股民索赔具有时效性(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三年),因此,律师提醒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千万不要在不知不觉中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以免错失索赔机会,让本可以挽回的损失,成为切切实实的损失!

律师资料

宋联民律师
电话:139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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