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时候,程某在网上搜索加盟代理时,偶然看到某零食招商广告,就和江苏某食品有限公司的陈某联系上。陈某建议程某去公司考察,来回路费可以报销。
11月23日程某来到江苏考察。陈某接待了程某,他带程某去看了在江苏的该品牌零食店铺。在谈到加盟条件时,陈某说加盟费需要交42800元,这个加盟费在3年后可以全部退还。11月24日程某正式签订零食合同书,合作区域为江苏省苏州市。当天向罗某的账户上交了5000元,考察回来后又向同一账户上交了37800元。
12月3日左右某物流给程某发来39件某零食。这比程某想象中差远了,说的是发40000元的货价值5000元都不到,联系公司说是礼包价。货柜在公司8000元买的,运费就花了1300元。之前公司承诺说会安排人过来选址、帮助开业、铺货,可人还没来就要程某先给他们的督导报销车票、提供食宿。但督导来了之后装了一个货柜就走了,铺货是自己摆的,收银机系统也都是自己弄的。
加盟该零食之前说的很好听,加盟后就什么都不管了,去考察的时候说可以报销路费,后来找他们报销都没人理。每次都是程某联系他们,那个陈某还不接电话。
【案件结果】
当事人提供了齐全的证据,委托我方维权处理,我方调查公司后,通过3周的维权努力,成功帮助委托人追回损失。
投资需谨慎,希望各位一定要擦亮双眼,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