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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电子劳动合同有效吗?
作者:陈利厚 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答:看是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
3、有可靠的电子签名。
裁判文书:(2021)闽09民终288号
二审法院:关于M店是否应向小N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关键在于双方是否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可见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劳动合同,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2.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3.有可靠的电子签名。从M店与小N的微信联系内容看,系双方在确立劳动关系前对工作内容、工资薪金、工作时间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交流的过程,并不具备前述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基本条件。M店上诉主张双方已通过微信聊天这一电子形式签订了劳动合同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案例源于裁判文书网,仅为学习交流使用,文中公司、员工名称为化名。

法律依据:
根据《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第一条本指引所指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条 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