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定股权转让业务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五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其二,纳税义务是否可以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的规定。
其三,税费如何理解
司法实务中认为税和费具有不同内涵,税收因具有法定性而不能随意约定变更,但是费用可以约定由受让人承担。
其四,实务建议
为了避免日后涉税争议,不建议直接如题之笼统约定,建议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前搞清楚会涉及哪些税目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以及税率,同时一定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股权交易价格是税前交易对价还是税后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