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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违约金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22日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表明违约金在性质上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即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法律特征表现在:
1、  违约金的数额主要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
明确违约金主要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观点是必要的,表现在:第一,违约金由当事人约定,表明违约金必须通过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合意才能成立,强调了违约金的补偿性而不是惩罚性,也充分表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第二,按约定优先原则,当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并存时,首先应当支付违约金,除非违约金条款应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第三,违约金作为由当事人约定的条款,在性质上是从合同,它是附属于主合同的。
违约金的数额都是预先确定的。
2、  违约金是由双方约定的在违约后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笔金钱。
首先,违约金是一种违约后生效的补救方式。违约金在订立时并不能立即生效,只是发生一方违约以后,才能产生效力。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后生效的补救方式,必须以有效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则不能适用违约金。同时,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形式,必须以违反有效合同行为的发生为前提,如不存在违约,也就不能适用违约金。
其次,违约金必须是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笔金钱。
第三,违约金原则上是向当事人一方支付的。违约金必须是一方违约以后,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3、  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4、  违约金的支付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违约金是一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违约金作为一种责任形式实际上是当事人合同的约定内容,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的约定应当优先于法律的任意性规定而适用,所以违约金责任应当优先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而适用。
             摘自 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