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保险案件如何办理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4年11月02日
办理保险理赔案件之我见
这几年涉足保险业务,偶有心得拙见,写出来愿与同仁分享:
一、接案子:初接触保险案子一般律师比较迷茫,对厚厚的保险条款不知所措,无从下手,不要急,先理一理,它使用的法律主要是合同法和保险法。处理好一般法与特别法关系和应用。保险法优于合同法,合同法普遍适用。
二、收证据:收集有关保险环节合同(包括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特别约定)、付费凭证,事故报案保险依据、保险事故事实证据,责任认定书、损失大小依据。特别注意是否存在拒赔、保险免赔情形。
三、审合同:保险合同不像一般意义上合同有个正式合同为本,双方签字盖章。保险合同是由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和别约定等共同构成,所以审查时要详细询问当事人所持有的合同资料。一般确定权利义务,约束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内容多散见在保险条款中或特别约定,不要漏审。
四、重送达: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要协商一致,对待保险条款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或免除、减轻保险人责任的特别约定注意审核,相关保险条款等保险公司是否送达投保人或有无特别提示,具体证据证明,如果没有送达或告知该条款和约定该内容不生效,事实上抛开保险条款的理赔将远远高于保险条款赔偿。
五、定原则:审保险种类,保险大类分两项一是人身保险,二是财产保险,而每一项都有很多品种,不用神秘它,就理解为到了超市,东西不同而已,都是交易对象,标的不同而已。要注意不同保险产配理赔基本原则不同,人身险可以重复计算理赔,财产险是损失填平原则,不能重复计算。
六:起诉前:先可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可以先发律师函,不行再起诉,这样会减少很多不必要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律师可以约定适当收费,当事人一般能接受。如果证据充分,保险公司会考虑理赔。
七:起诉中;按正常诉讼准备诉讼文书和证据起诉不赘述。保险公司诉讼不需要财产保全,保险公司一般都采取全国一级法人制度,全国上下一个公司,不存在支付困难,做好诉讼就可以了。
八、领赔偿:法律文书生效后,可以告知当事人持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一般不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确有必要再申请执行。
以上只是皮毛、参考,更多知识、能力、技巧在办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