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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产妇麻醉后腰背疼痛卫生院赔偿2.5万元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4年11月12日
产妇麻醉后出现不适,经静海县法院法官调解,卫生院赔偿2.5万元。   妇女莫某日前入住某卫生院行剖宫产术。术前采取腰硬联合方式实施麻醉,但医生对原告实施麻醉穿刺多次未成功,后请市内医院麻醉科主任会诊,该主任穿刺亦未能成功,被迫在局麻加强化(氯胺酮)的麻醉方式下实施手术。术后两天莫某即感到腰背部疼痛、右腿外侧有麻木感,医生给予口服营养神经药物治疗。莫某为安全起见,自行到某医院进行核磁共振检查,提示麻醉穿刺部位软组织挫伤。莫某认为,卫生院医务人员对其实施麻醉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多次进行穿刺均未成功,造成其身心痛苦,住院时间延长,经济负担加重,被告卫生院负有责任,应对其进行经济赔偿。在案件审理期间,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卫生院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费用计人民币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