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将欠款转化为股金并转让的,为股权转让而非债权转让】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5年10月28日
【将欠款转化为股金并转让的,为股权转让而非债权转让】
【规则】
尽管股权在不同主体之间交换时可以形成债权,但交换过程不能改变股权本身的人与财产结合的物权属性,这与根据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债权性质完全不同。债权人不能对债权人的财产行使占有、收益和处分等权利,也不能根据债权直接参与债务人的经验管理,只有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履行一定行为和程序后,方可导致债权消灭和物权的产生。如股权系由欠款转化并转让的,从当事人约定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以及协议内容的来源等分析和判断,当事人之间转让的是股权。
【说明】
股权与债权的性质区别认定要点。股权具有物权的属性,是依据股东身份而获得的权益,是公司内部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它不仅包括股东对公司股份的所有权、收益权,还包括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和出资范围内承担风险的义务。债权是根据协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权益。债权人不能根据债权直接参与债务公司的经营管理,更不能对债务人的财产行使所有、收益等权利,它的实现需要债务人的配合和债务履行。只有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履行一定法律程序后,债权才可以转为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