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浅析偷运进境的系列犯罪问题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6年04月14日
案情介绍:田某利用出境之便,为患者从境外代购少量药品,适当加价后授予他人,从之哦那个专区差价。后来田某发现有利可图,便将一批境外报废的医疗设施、设备偷运进境。田某找到某县卫生局局长赵某,给予其10万元,希望赵某给某医疗器材公司经理张某打招呼,以便将该批医疗设施、设备授予该公司,赵某随后向张某突出了购买设备的要求。田某找到张某,告诉了张某真相,张某便以新设备市场价300万元购买了设备,但是张某按时田某只能支付200万元的货款,田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将剩余的100万元货款从单位提出归自己所有。张某将该批设备外观整修一新,并贴上国内某著名品牌的注册商标,将其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当地的医院,后来因发生医疗事故案发。定罪处罚:1,对于田某的行为,应该以销售伪劣产品嘴与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重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行贿罪定罪处罚,实行数罪并罚。2,对于赵某的行为,应该以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实行数罪并罚。3,对于张某的行为,因该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中的重罪处罚,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职务侵犯罪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