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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先生租房合同纠纷案
作者:
孙新
律师 时间:
2009年02月13日
范先生承租王先生和李小姐房子一处,但是王先生和李小姐收了两万房租后,不再交房。范先生电话王先生和李小姐解决,但是王先生和李小姐始终不予露面解决。
经本律师调查,该房产为学校的对外营业的房产,因此本律师运用诉讼策略将王先生李小姐以及其依赖的学校一起告上法庭。最后迫于学校的压力,王先生李小姐向范先生退还了两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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