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XF1021预防接种门诊科科长擅自从无资质处购买疫苗给辖区内适龄儿童非法接种构成滥用职权罪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8年08月16日
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 疫苗(10)医疗风险警示案例 (查看更多医疗纠纷案例)
【引言】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从无任何资质的康某某个人处购买
“问题疫苗”,在其工作期间给辖区内适龄儿童非法接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医疗事故】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等原因给受种者造成损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办理。
【疫苗质量】对疫苗质量原因或者疫苗检验结果有争议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处理。
【医学会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负责。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鉴定】调查诊断怀疑引起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疫苗有质量问题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相关疫苗质量进行检验,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法律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国务院令第434号(2016修订);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2008卫生部令第 6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7〕82号
【案例】刘某某滥用职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陕0602刑初7号XX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刑事一审判决滥用职权罪//(2017)医疗案例 (32)疫苗风险 第 1021 号
【基本案情】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底,被告人刘某某在担任XX市XX县XXX卫生院预防接种科科长期间,依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防种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2]150号、延市卫发[2011]236号、延市卫发[2012]122号文件实施预防接种工作过程中,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手册》以及《XX县卫生局有关规范二类疫苗的办法》,擅自到XX市无任何资质的康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山东“问题疫苗”555支,价值49025元,后在其预防接种科门诊上给其辖区内适龄儿童非法接种,获利38730元,其行为严重扰乱国家疫苗管理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健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主动退缴赃款5000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刘某某利用其担任XX市XX县XXX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科科长的职务之便,擅自从无任何资质的康某某个人处购买山东“问题疫苗”,在其工作期间给辖区内适龄儿童非法接种,其行为违反相关疫苗采购、接种等制度规定,扰乱国家疫苗管理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应当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认罪态度好,又主动退缴其违法所得5000元,故可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又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刘某某退缴违法所得5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剩余违法所得3373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医学专家辅助人意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成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对疫苗的储存要有专用的储存设备,并进行温度检测。乡级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应配备冰箱储存疫苗,使用配备冰排的冷藏箱(包)运输疫苗。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点评】疫苗生产企业或者疫苗批发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向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指定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第一类疫苗,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供应,疫苗接种机构不得向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处购买疫苗。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主席令第83号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延伸阅读】W107接种国家计划性疫苗发生接种异常反应,应依由地方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补偿。// W108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组织调查处理。//W1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争议发生后,可以请求接种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处理。// W347与印度人合谋低价购进印度抗癌药品易瑞沙并加价在国内销售牟利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走私医疗器械耗材触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