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医疗警示:社保局局长无视国家法律 在医保报销中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等数罪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8年11月25日
裁判要点ZFW0355: 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更改参保时间、篡改医疗服务协议,违规使用社保基金构成滥用职权罪;收受多名医院院长给予的好处费2万元、14.5万元、港币10万元,构成受贿罪;同时还构成重婚罪。全文2302字,阅读约需7分钟。
【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 当前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是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纪检、工会、职代会等监督机构,但要看领导的眼色行事,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形同虚设,失去了真正义意上的监督,在客观上为贪污贿赂等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成为腐败犯罪滋长蔓延的土壤,致使犯罪分子有恃无恐。应加大惩处力度,加大查处医药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要对医疗卫生系统的职务犯罪主动出击、集中打击,对那些贪污、受贿的犯罪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加大惩处力度,除追究其有关刑事责任外,还要将其非法所得全额上缴国库,使其在政治上、经济上均付出极大的代价。
【案例】 黎某某滥用职权、重婚、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粤0606刑初4767号//(2017) 医疗案例 (20)涉医刑事责任
第035号
【基本案情】一、滥用职权罪:更改参保时间,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为顺德XX外科医院(另案处理)职工钟某2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371714.31元;篡改医疗服务协议,帮助顺德XX糖尿病医院(另案处理)获取2005年度社保基金补偿款461845.33元。二、受贿罪:收受XX外科医院(另案处理)负责人谢某(另案处理)给予的好处费2万元;收受XX糖尿病医院(另案处理)负责人何某(另案处理)给予的好处费14.5万元、港币10万元。三、重婚罪:被告人黎某某于1987年12月28日,在广东省XX县XX镇民政机关和钟某1(女,1967年2月22日出生)领取结婚证登记结婚。2008年12月3日,黎某某在和钟某1婚姻关系合法存续的情况下,又以“黎某某1”的名义和孙某1在深圳市XX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破案经过】2017年2月15日,XX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黎某某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于同日对其采取两规措施。2017年4月13日,XX区纪律检查委员对黎某某解除两规措施,并将黎某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线索移送本院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局办理,同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对黎某某进行初查。2017年4月14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黎某某立案侦查。黎某某对其滥用职权、受贿、重婚的事实供认不讳,与证人证言能够相互印证,遂破此案。
【黎某某简历】2000年11月至2005年10月份任XX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2006年6月至2009年9月任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XX分局副局长;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任XX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党组成员;2011年9月至2016年6月任XX区财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被告人黎某某案发时间段所在单位的性质系事业单位法人。
【辩护意见】被害人钟某1对被告人重婚的行为表现谅解,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作出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有配偶而重婚。被告人黎某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重婚罪。被告人黎某某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被告人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行为,予以从轻处罚。其中,被告人黎某某因重婚和滥用职权被中共佛山市顺德区纪委立案审查,在纪委对其审查期间和在侦查阶段主动交代了其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属自首,对该部分犯罪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黎某某家属代其退出大部分赃款,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根据被告人黎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黎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医学专家辅助人意见】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特点之一是发案呈上升趋势,重特大案件比例高。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点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特点之一是涉案罪名集中,犯罪手段多样化。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在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发生,涉及罪名主要集中在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犯罪手段多样化。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主席令第83号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延伸阅读】ZFW003.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侵吞国家财产构成贪污罪/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ZFW002. 利用职务便利 虚构虚假病历 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 数额较大 构成贪污罪/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ZFW001. 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窝藏、保管 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ZYM6302作为医院科室主任 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ZF1025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使假狂犬疫苗进入辖区内多个卫生院并使用 构成玩忽职守罪。//ZF1023没有营业执照及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人用狂犬病疫苗等二类疫苗销售 构成非法经营罪。
【作者说明】 本文对原法院裁判文书中的医学专业术语和法言法语做了简化,并压缩了篇幅。目的是用科普的形式以案释法,发挥法的指引作用。若表达不清晰产生歧义或有专业需求者,请参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