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人甘某某为牟利,在无相关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自行采购假药生产加工原料、药瓶及加工模具,加工名称为“x止渴养阴胶囊”、“x止渴降糖胶囊”、“克银丸”的假药,销售给下家。为维护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健康不受侵犯,2019年9月4日法院判决,被告人甘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关键词】刑事诉讼,药品生产,经营资质,自行加工,假药
一.引言
无相关药品生产经营资质,自行生产加工假药,并通过快递公司销售给下家,本文通过一司法裁判案例对此加以说明。资料来源于“甘某某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X0521刑初407号”。
二.基本案情
(一)2017年10月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甘某某为牟利,在无相关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自行采购假药生产加工原料、药瓶及加工模具,在位于x省x市的租房中通过使用胶囊加工模具生产加工名称为“x止渴养阴胶囊”、“x止渴降糖胶囊”、“克银丸”的假药。药品加工分装完成后,被告人甘某某通过快递公司将上述假药寄送销售给下家。
( 二)经查证,被告人甘某某将生产的上述假药以每瓶5-6元的价格销售给下家,销售假药达1000000粒以上,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8.8万元,其中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假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完成交付。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对被告人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
三.裁判结果
被告人甘某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为维护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健康不受侵犯,2019年9月4日法院判决,被告人甘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8.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的制药模具、药瓶、胶囊壳、胶囊纸盒、标签等物品,由扣押单位予以没收。
四.讨论
(一)公诉机关认为:2012年4月2日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x市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5月22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9年3月13日被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被逮捕。x县人民检察院以X检公诉刑诉[2019]40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甘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于2019年8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二)被告人辩称:被告人甘某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签字具结。上述事实,被告人甘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三)鉴定意见:经x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上述名称为“x止渴养阴胶囊”、“x止渴降糖胶囊”的药丸内均含有“格列苯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非法添加成分。上述被查获的“x止渴养阴胶囊”、“x止渴降糖胶囊”、“克银丸”等药品经x县市场管理监督局认定,均为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均按假药论处。
(四)法院观点:被告人甘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予以从重处罚。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中部分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予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甘某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
【参考资料】1.医疗事故罪:医生未对孕妇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擅自实施清宫终止妊娠手术,导致孕妇大出血死亡。2.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导致34名妇女中5人(含二孕妇)感染艾滋病构成医疗事故罪。3.医疗事故罪:助理执业医师未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胆囊切除术,导致患者梗阻性黄疸重伤二级。4.医疗风险:高危麻醉药维库溴铵被误认为是化痰药氨溴索,造成患儿输注中死亡,药剂师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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