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收费现行的标准是《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 [1995] 第971号)、《广州市房地产估价费标准》(穗价函[1994]46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房地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
1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 [1995] 第 971 号)具体收费标准为: 2 、《广州市房地产估价费标准》(穗价函 [1994]46 号)具体收费标准为: 每个房地产估价项目最低收费不少于 200 元。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方法实例说明: 例如:某项资产帐面价值 40000 万元,计算评估收费额。
100 万元 ×6‰ = 0.6 万元
( 1000-100 )万元 ×2.5‰=900 万元 ×2.5‰=2.25 万元
( 5000-1000 )万元 ×0.8‰=4000 万元 ×0.8‰=3.2 万元
( 10000-5000 )万元 ×0.5‰=5000 万元 ×0.5‰=2.5 万元
( 40000-10000 )万元 ×0.1‰=30000 万元 ×0.1‰=3 万元
合计收费: 0.6+2.25+3.2+2.5+3=11.5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