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房屋质量问题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7年10月11日
房屋质量问题
案例:我买的是一套电梯公寓的的商品房,现在还没有接房。原因是他们的房子厨房和厕所地面有大量的裂口和空鼓,房子7楼还有一面墙也有许多处空鼓现象,他们也承认墙体的空鼓范围量太大,他们决定给我们修复。
结果他们的修复方式是:
把地上的裂口用水泥补了补,把墙上有几处空的也是象补布丁一样修理了,而且修理处还是有空鼓现象。我看了看真的无法接受,我们买的是新房子他们这样就算是说修理好了?
朱律师你说我该怎么办。他们的修理方式我们不接受。不接受有法可依?他们应该怎样给我们处理了?谢谢你了
请帮我出出主意吧!
解析:
1.一般质量问题: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主体质量问题:《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