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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男子为逃避检查开车拖行交警近10米获刑六个月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8年04月05日
男子为逃避检查开车拖行交警近10米获刑六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 (孙朝辰)  3月30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以被告人董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24日20时左右,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联合巡防警察在寿县寿春镇南门口设卡进行统一行动,查酒驾、毒驾。当晚20时40分许,被告人董某驾驶黑色现代轿车由北向南经过时,其拒不配合交警让其停车检查的执法行为,当执勤辅警陆某把呼气式酒精检测棒伸进车窗进行酒精检测时,董某为了逃避检查,故意将车开走,强行冲卡,车窗外的陆某因胳膊挂在车窗内被拖行近10米后,被甩出摔倒在地上受伤。董某冲卡后弃车逃离现场。同时查明:2017年12月27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董某到寿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另查明:2018年1月18日,被告人董某的近亲属与被害人陆某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人董某取得了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董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近亲属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董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结合其认真悔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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