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诉王某1(安顺开发区南星酒店)等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上诉人(原审被告):***。
法定代表人:张焕鸿,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贵州锐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1(安顺开发区南星酒店)。
委托代理人:王某,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
法定代表人:张炬,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贵州锐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以下简称永曜公司)、原审被告***(以下简称凯和公司)与被上诉人王某1(安顺开发区南星酒店)(以下简称南星酒店)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21日作出(2013)安市民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永曜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确定由张金辉担任审判长,与何陆坤、刘珊涌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二审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6日,安顺市南星酒店依法登记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人为王某1,经营场所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路(安顺公路管理局大楼),经营范围为住宿、大型餐馆服务。
2013年6月7日,安顺开发区南星酒店依法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王某1,经营场所位于安顺开发区星光路中段,经营范围为住宿、大型餐馆服务。
星光苑房开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路。该项目施工地点与南星酒店相邻,项目建设单位是永曜公司,施工单位是凯和公司。2013年4月,永曜公司向安顺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递交关于星光苑房开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4月26日安顺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安顺环保局经开分局)对此出具安开环表审(2013)10号《审批意见》,该意见关于噪声的主要内容如下: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由于地处环境敏感区,距离周边居民、办公地点均较近,必须在噪声超标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阻挡或隔离噪声的传播。如未取得环保部门同意并未向附近居民进行公告,禁止在早6:00-8:00、中午12:00-14:00以及22:00后的时间内施工作业,确因工程需要须事先报经环保部门同意并向周围公告,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届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01)。确保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区域和居住区声环境分别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2013年5月10日,安顺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向星光苑房开项目颁发了《贵州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排放污染物种类包括“噪声:施工噪声”。
2013年5月,星光苑房开项目开始施工。
2013年7月12日安顺市环境监测站对南星酒店现场调查并进行检测,共设置5个监测点,各个监测点在昼间(6:00-22:00)检测一次,监测结论为:本次南星酒店外环境噪声监测,共设5个噪声检测点,监测结果均超4类。南星酒店所处声环境为超4类。
2013年7月12日,安顺环保局经开分局向永曜公司下达了《贵州省环境监察执法通知书》,该通知载明:“安顺永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你公司施工作业时产生噪声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居民反映较为强烈,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责令你公司按以下几点要求执行:1、必须在噪声超标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阻挡或隔离噪声的传播;2、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届噪声污染排放标准》(GB-12522-2011)。
2013年7月16日,永曜公司向安顺环保局经开分局提交《关于减小“星光苑”项目噪音扰民的报告》。该报告载明:开发区环保局:由于周边单位及居民住房较多,不能采用爆破工艺,只能采用机械凿石,故给周围居民带来施工噪音污染。为了尽量减小噪音污染,我公司根据该项目的环评报告要求,作出一系列的处理措施。其处理方法如下:1、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中规定的施工时段进行作业;2、尽量多使用化学膨胀剂辅助机械开挖;3、机械作业台班尽量减少;4、在靠星光路和南星酒店侧设立约6.0米(含围墙)高的隔音屏障。
在星光苑房开项目施工期间,王某1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了视频拍摄,在拍摄的两段视频时长分别为2分钟左右的视频里,该工程施工产生了较大的噪声。
综上,2013年5月至2013年7月16日星光苑房开项目施工期间,该项目施工给周围居民包括南星酒店带来了噪音污染。
另查明,星光苑房开项目建设起止期限为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从2013年5月至9月,该项目一直在进行地基开挖机械施工。
另查明,二审诉讼中,星光苑房开项目已经完成地基开挖机械施工。
另查明,星光苑房开项目是否按照《关于减小“星光苑”项目噪音扰民的报告》确定的处理方法进行施工,尚无确切证据证明。
一审中,南星酒店诉称:原告于2012年10月投资设立了安顺市开发区南星酒店,每月营业收入均为100万元左右。自2013年5月起,由被告***开发、***承建的“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苑”项目开始施工,施工地点位于原告经营的南星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