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工程款纠纷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7年05月18日
为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湖南省怀化某某总公司 住所 怀化市鹤城区某某路386号法定代表人 梁某某被答辩人:湖南省邵阳市某某土石方工程队住址:邵阳市火车站负责人:罗某某 队长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答辩人湖南省怀化某某总公司不是本案的被告,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起诉,理由如下:被答辩人起诉答辩人的依据是它提供的证据《边山爆破工程承包合同书》,那么请法院仔细查看此合同,此合同的甲方是:怀化市路桥公司,答辩人是湖南省怀化某某总公司,这两者不是同一个公司;被答辩人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二者是同一个公司。此合同上没有加盖湖南省怀化某某总公司的任何公章,也没有湖南省怀化某某总公司任何负责人的签名,怎么答辩人无缘无故就成了此合同纠纷的被告了呢?这完全是被答辩人主观臆断的胡编乱造,是无凭无据的乱告,请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驳回答辩人对被答辩人的起诉,不能让他滥用诉权得逞,使他的违法目的实现。 此致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湖南省怀化某某设总公司
代理人: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
邓琼泉律师
2016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