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绿孔雀与水电站“对簿公堂”引发关注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03日
绿孔雀与水电站“对簿公堂”引发关注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缪超
近日,一场决定绿孔雀与水电站之间,孰进孰退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吸引多家中国媒体与大量民众关注。
案发地云南省,是中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环境法律制度最早试点地区之一,在全国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建立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执行案件归口管理审执模式。
当天庭审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由“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组成7人大合议庭进行审理。此前,该事件曾被媒体报道,引起过广泛关注。庭审时,吸引十多家中国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约70人旁听。
原告认为,由被告(两家国有企业)在云南省建设施工中的一座水电站将会对绿孔雀的栖息地造成淹没并导致绿孔雀区域性灭绝,此外,水电站建成后还会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陈氏苏铁以及热带季雨林、热带雨林片段造成重大损害风险。
基于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建设水电站。
“该水电站项目环评工作不存在原告主张的程序以及实体上的问题,项目过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意见要求开展各项环保工作,并且安排了专项环保资金,项目各项手续齐全完备,系合法建设项目。”被告代理人在庭上表示。
《中国青年报》报道称,这是中国首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该案立案受理之后,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
《界面新闻》报道,该诉讼挽救绿孔雀最后完整栖息地,目前相较于大熊猫濒危状况正在缓解,绿孔雀的濒危状况却在不断加剧,绿孔雀已被列为极危物种。
“可能淹没绿孔雀栖息地,环保组织要求水电站消除危险。”云南当地媒体《都市时报》关注了环保组织的诉求: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戛洒江水电站建设将会对珍稀动物绿孔雀的栖息地造成淹没为由,要求法院判处水电站建设方“消除危险”,停建该水电站。
“国家逐步完善环境司法制度与立法体系,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参加此案旁听的昆明市民赵光熙告诉记者。
另一名市民李竹先表示,近些年,中国社会普遍建立起一个共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很高兴看到,许多社会环保组织用司法手段去捍卫绿水青山。”
至于绿孔雀与水电站孰进孰退?法院宣布,鉴于案情复杂,将择日宣判。
目前,这座水电站建设因环保组织关注、法院立案、生态红线划定等因素,已于2017年8月进入无限期停工状态,尚未截流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