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泰国用工注意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09年08月11日
泰国用工注意
泰国现行劳动法是1998年重新制定的,共166条。从总上看,如果说中国劳动法偏重对劳动者的保护,而越南、柬埔寨劳动法对用人单位相对较宽松的话,那泰国劳动法则对劳资双方相对平衡。对于到泰国务工或投资兴办企业的国人来说,以下方面是需要注意的。
1.关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跟我国有比较大的不同,国家公务员与国有企业不适用此法。国有企业适用《劳动关系法》。农业、海渔业、远洋运输业、转动货物业、承接到家里的工作、搬运工作等可以不适用本法,注意这里说的是“可以”不适用。
2.泰国劳动法里的“雇主”不仅仅指用人单位,受用人单位委托向雇员发工资的人都视为雇主。初级承包商或转承包商有向雇员支付工资等费用的义务,其可向上逐一要求支付。
3.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不能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泰国劳动法则规定了例外的情况,从事财务或财产方面的工作的,雇主可以要求雇员支付保证金。
4.不返还保证金、不支付应当支付的,雇主要支付15%每年违约金,无论雇主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故意不支付上述费用,在超过规定时间后每七天支付一次应当支付费用的15%作为津贴。我国劳动法中没有这种处罚性赔偿规定。
5.明确规定应当支付给雇员的各种费用,包括福利和劳保,其优先权高于民商法典中税费人雇主的全部财产。
6.明确规定雇主变更,雇员原有的权利、职责照旧
7.泰国劳动法没有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在无时间限制劳动合同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8.雇主要公布每日工作时间的起止,这点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我国很多用人单位也没有公布工作起止时间的习惯。不得超过法定时数,每天八小时,每周48小时为上限。
9.工作期间内的休息时间超过两小时的,超过部份计作工作时间。不超过两小时的不计作工作时间。
10.每年的休假日不少于13天;若按习俗的休假日与休息日重合,要补休。满一年的雇员年休权不少于六日。
11.泰国民商法典规定成为公民的年龄是满20周岁,泰国劳动法则规定18周岁以下的为童工,禁止雇佣未满15周岁的儿童。雇用未满18周岁的童工实行报告备案制度。
12.所有休息日也要支付工资,这点跟我国劳动法不同。每年三十天以内病假、产假要支付工资。
13.泰国劳动行政监察力度较大,官方设立有酬金委员会、福利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卫生委员会、环境委员会,同时,还规定,超过50名雇员的企业要设福利委员会。
14.规定10雇员以上企业要制定工作章程。
15.如果雇员被控有过错,则可对该雇员停工检查,停工期间发70%资,检查后发现该雇员无过错,则要补发30%工资,并支付年15%的利息。
16.泰国对雇员与雇主不遵守劳动法处罚较严格,具体,可以罚款,可以监禁,也可以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