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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原创]业主请验房师验房说明了什么?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09年12月09日

    
近年来,深圳的业主在入伙前请验房师验房已成为一种现象。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9410日),近两年来,深圳的购房业主在入伙前,先要找验房师来做“体检”,将新房仔仔细细检查个遍,唯恐面积少了,外墙渗水了,门窗松动了、用的是劣质水泥等等。一番忙乎之后,付给验房师七八百元一单的服务费,拿到“验房报告”,然后等着开发商就报告问题整改完毕后再签字入伙。结果,有的楼盘整改一拖再拖遥遥无期,有的甚至对验房报告不屑一顾,言之凿凿称交楼之前都经过了竣工验收,建筑质量不会有问题,由此引发了业主和开发商一系列的争论。新闻报道也发出这样一个疑问:已经走过了二三十年历史的房地产行业,众多经历了多年茁壮成长的开发商,为何直到现在盖出来的房子还不足以让人放心居住?以至于诸多房产消费者宁愿向“名不正、言不顺”的验房师伸手求援,掏钱请他们来检查?
这个问题问得好,为什么呢?据相关报道,“验房师”目前还是一种未得到国家认可的民间称谓,也就是说,他们的“验房报告”很可能没有什么法律效力,那么,在已经有了法定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之后,为什么业主还要花钱去找验房师再出具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验房报告呢?业主这样做肯定不是钱多得没处花,而纯属无奈之举,我们知道,开发商在工程竣工后,必须要有《竣工验收报告》,其主要内容是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文件。其中的工程验收是由建设行政部门的质量监督部门完成的,如此说来,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是由国家行政部门把关鉴定的,从近年来大量的房产质量纠纷来看,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已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验房师行业的出现,说明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也说明业主对行政部门主导的房屋质量的验收认定存在诸多的不信任。市场催生出来的“验房师”,不禁让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把房产质量的验收看做是一种商品的质量鉴定的话,不仅仅只是整个楼盘的整体质量的鉴定,而应当是保证每一套房子的质量合格,实际上,《竣工验收报告》是针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整体楼盘的一个验收报告,而这种验收的过程,是通过抽样验收的方式完成的,也不可能对每一套房子进行质量验收。但是对于每一个业主来讲,他的房子质量就是他所购买的全部商品的质量,因此,在我看来,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验收报告,不能保证每一位业主的房产质量,而如何保证每一位业主房子的质量得到保护,正是目前法律遗漏的地方,建议尽快确定验房师行业的合法性地位,规范验房师行业行为,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弥补法律的漏洞,以保障房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房地产行业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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