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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论律师之伤天害理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0年08月06日

 

培根曾经说过:“为人打官司是伤天害理之事。”这句话虽不乏片面,但也折射出律师行业的某些阴暗。因为在倍受纠纷折磨的当事者面前,一些所谓“精英”的律师们象救世主一样,带着深切的同情,来告诉他官司肯定能嬴,没有折扣,也没有悬念。为了增加他的信心,还要告诉他,每个法院都很熟悉,与院长关系密切,与法官关系很铁,或者虽无直接关系,也有间接关系,有多大的财,就有多大的胆,就能办多大的事,拿二十万保你重获自由,总之无所不敢,无所不能。找这样的律师打官司,焉有不胜之理?这样的律师,为人打官司不是出于正义,而是出于谋取私利;不是出于同情,而是别有用心。这样的律师,不是对当事者负责,而是为金钱奴役;不指望替当事者分忧,而可能被金钱收买。这样的律师,既亵渎了法律,又亵渎了道义;既亵渎了公正,又亵渎了良心。这样的律师为人打官司,岂非伤天害理?
律师的上述不法承诺,终究经不起推敲。因为这种承诺无法对双方当事者同时适用,当他的承诺被一方当事者拒绝时,他会拿同样的承诺去同情另一方当事者;这种承诺没有任何信用基础,当他的承诺陷于落空时,他会说是法院的判决不公;这种承诺以金钱为后盾,而当他的承诺无法兑现时,他会说因为行市上涨。这样的律师是不可信任的。
时下有不少假律师盛行,他们走街串巷,挂羊头卖狗肉,到处喷沫许愿,招摇撞骗,祸害乡里。有这样一个例子。朋友的叔叔被抓,朋友和我正在和婶子商量此事。这时来一文人,带着眼镜,西装革履,头发油光可鉴,自称律师,说接公安局通知,做你家老头子律师,费用优惠。还别说,若单从外表看,真象律师。令人惊愕,什么时候公安局有了通知做人律师的权力,那么,请把通知和律师证件拿来我们看看吧。看来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真是提高了,这位一面自言自语,一面拿出一张已经揉皱的稿纸和一个红皮证件,见稿纸上赫然有某公安局的大印,证件上写“某某公安局律师事务所”。呵呵,若不是朋友在,婶子岂有不被骗之理?
然而,现实生活中,这种伤天害理的律师似乎要比真正的律师,更容易博得信任。因为真正的律师,不会拉虎皮做大旗,没有上天通融之本领,功力不达火候。而本来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漠的当事者,加之好听顺耳之言的人性弱点,更喜欢被愚弄。诚如是,岂不是社会之悲,百姓之悲,律师之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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