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离婚后原共有房屋如何出售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4年05月13日
离婚后,若遇到原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时会涉及到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由于双方已经丧失夫妻关系,房屋的处理要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若原共有财产的房产在女方名下,且根据离婚协议,房屋也在女方的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出售房屋非常简单,不管有没有贷款,女方欲将房屋出卖,只需利用下家的首付将房贷还清,再与下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不需要男方的配合。
二、若原共有财产的房产在男方名下,但根据离婚协议,产权登记记载的男方不再享有房产权利,房产归属没有登记在房产证的女方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男方方需要女方配合其便利产权证的变更手续,将房屋过户至女方名下,这里有个关键环节是银行的抵押合同变更,若银行因男女双方收入差距过大不同意变更主贷款人,产权变更登记就会有难度。第二种,不变更产权登记,整个售房的过程由男方去办理,但双方一定要有一个事前的协议,特别是要注意约定指定购买者将钱款直接转到女方的指定账户以免发生纠纷。
三、若原共同财产的房主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银行贷款在男方名下,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若将房产登记变更到男方名下,手续繁琐,若男女双方配合售房就简单很多,双方可以约定一个协议,明确女方配合售房,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以及因售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男方承担即可,由于实际情况下,双方分割财产后要支付女方的财产通常要通过卖房才能付清,一般情况下女方是愿意配合的,对于这一点,在配合售房的协议里面也可以列明以保证女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