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东莞“兽父”看色情片后强奸两亲生幼女被判有期徒刑9年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4年07月09日
东莞桥头镇一务工男子(吴某)在出租屋内带两个尚未成年的女儿看色情电影,事后还把两个未满14岁的女儿强奸。5月7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9年。
吴某夫妇多年前带着两个女儿来到东莞市桥头镇务工,并租住在一出租屋内。2012年11月5日晚,趁妻子不在家,吴某带着12岁和13岁的女儿在床上观看色情电影,随后吴某竟开始猥亵两个女儿,先后与两个女儿发生性关系。事后他害怕女儿怀孕,又出门买了避孕套返回出租屋时提出继续和女儿发生关系被拒绝,之后便未能得逞。
吴某的妻子回家后因两个女儿说下体流血,觉得事出蹊跷,经再三追问两个女儿才说出实情,据一个受害女儿诉称,除了案发当天,吴某在此前也曾对其做过同样事情。吴某的妻子随后带着两个女儿前往派出所报警。
庭审期间,吴某矢口否认强奸两个亲生女儿,并拒绝认罪。公诉机关表示,两名被害人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并有相关医院报告佐证,吴某强奸亲生女儿的事实无从抵赖。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吴某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且应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具体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本案中,吴某强奸自己两个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儿,且除案发之日还对女儿有猥亵行为,在庭审期间有拒绝认罪的情节,故法官对其处以9年的有期徒刑。
虽然吴某的行为没有造成刑法所规定的严重后果,但是对于两个女儿和这个家庭造成的伤害却是无法弥补的,本案的发生不仅因为吴某的法律意识淡薄,更多的是吴某作为一个人且作为一名父亲的道德人性的灭失,这才是最可悲之处。